一無證無牌是違法,扣車拘留受重罰。
駕駛摩托車應當依法取得符合準駕車型的駕駛證,並且隨身攜帶駕駛證,懸掛機動車號牌,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,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、文明駕駛。無證駕駛,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等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。
摩托車駕駛人安全出行指引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關法規規定,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,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並處15日以下拘留。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十五日以下拘留,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二車輛出行要體檢,帶“病”上路很危險。
出行前要仔細檢查車輛的操縱裝置、刹車裝置、照明信號裝置是否可靠有效;油、電路及接口有無滲漏現象;檢查前後輪胎有無損傷,氣壓是否合適;檢查喇叭、車速表、前照燈、轉向燈、製動燈能否正常工作;檢查隨車工具及警告標誌牌是否齊全,並攜帶火花塞、冷補膠、保險絲和燈泡等易損配件。
摩托車駕駛人安全出行指引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規定,摩托車從注冊登記之日起,應按照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;超過4年的,每年檢驗1次。上道路的摩托車未攜帶檢驗合格標誌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依法扣留機動車,並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。
三投保車輛交強險,出了事故有人管。
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(交強險)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(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)的人身傷亡、財產損失,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製性保險。法律規定,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、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。
四、謹慎駕乘保安全,頭盔護具少傷殘。
摩托車載人載物加劇了車輛的不穩定性,給交通安全帶來隱患。法律規定摩托車要按照行駛證上的核定載人數載人,且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摩托車不得載人,不得運載超過規定高度的物品,不得在車把上懸掛物品。